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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2014-01-07 16:43 黄河三门峡医院
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3年12月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