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保障患者知情权,根据三门峡市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放射类检查胶片打印收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依据
依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33号)和《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四批)》(医保价采函〔2024〕290号)文件,以及《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放射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2025】33号)和《三门峡医疗保障局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三医保【2025】22号)文件的规定,河南省自2025年6月10日起,放射检查项目进行规范整合,收费单价整体下浮,实体胶片费用不再计入放射类检查项目价格成本。我院为患者提供有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患者可扫描报告单的二维码查看检查报告,不再为患者提供胶片打印的常规服务。如果患者要求提供打印胶片服务,依据文件规定可收取胶片费用,打印胶片均按胶片实际采购价格零差价收费。
二、执行范围
所有放射类检查:CT、磁共振、X线摄影成像、核医学的影像胶片。
三、实体胶片收费标准
收费编码 | 收费名称 | 单价 | 备注 |
23a01 | 核医学 彩色医用干式胶片(WS 14*17) | 19.5元 | |
23a02 | CT 彩色医用干式胶片(WS 14*17) | 19.5元 | |
23a03 | 医用激光胶片(28cm*35cm 11*14 SD-R) | 10.75元 | |
23a04 | 医用激光胶片(35cm*43cm 14*17 SD-R) | 13.85元 | |
012301b01 | 医用干式激光胶片(8*10 UEM-D) | 15元 |
四、咨询电话
医学影像科:2289530
医保科:2289687